关于开展五四诗歌朗诵比赛活动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08日发布人:jwk 来源:教学管理科 浏览次数:

校区各班级:

为进一步弘扬和传承五四精神,引导校区青年学生传承以“爱国、进步、民主、科学”为核心的五四精神,激发青年学生热爱祖国、奋发学习、献身社会的青春热情。信阳校区将组织开展五四诗歌朗诵比赛活动,现将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活动主题

传承五四精神 谱写青春华章

二、参加对象

全体学生

三、参赛要求

1.各班可以选报1~3个朗诵节目(每班至少报1个),节目可以是1人或多人,原则上每个节目人数最多不超过6人。

2.上报节目经过初选后进行比赛。初选由校团总支组织,具体时间见时间安排。

3.朗诵内容:选手自选篇目,年代、体裁不限,以弘扬五四精神、歌颂祖国、歌唱青春等积极向上的诗歌、诗词、散文片断或原创作品均可。

4.表现形式:以朗诵为主,可配表演,尽量多样化,必须要有配乐,配乐和报名表一起提交。

四、时间及地点安排: 节目初选、彩排及比赛时间暂定如下,若因天气或其他原因调整,请以具体通知为准。

节目初选:4月18日

彩排时间:4月23日

决赛时间:4月28日

  点:

五、参赛办法:请各班班主任、团支书组织本班学生积极准备,在班级选拔的基础上推选优秀节目参赛,于4月15日下午5点前,将报名表、配乐送至校团总支杜慧老师处,过期不后。

六、奖励办法

一等奖2名 二等奖4名 三等奖 6名 优秀奖、组织奖若干名

七、组织保障

1.各班级要高度重视、积极动员,在全校范围内形成爱党、爱国、爱校的爱国主义情怀和积极向上的氛围。

2.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参赛节目进行排练,确保节目质量,切实起到提升学生素质,展示学生风采的良好效果。

3.获奖班级将在班级工作考核上给予适量的班级加分,无人参加的班级当月考核不得为一等。

附件:  1.报 名 表

     2.评分标准

信阳校区管委会

2024.4.8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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